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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服务器、IP地址、域名资源使用申请管理规定
2016-09-30 11:06   审核人:

为规范网络管理科的服务器托管和各种网络服务的申请业务流程,特制定本办法:

一、服务器使用申请

1、申请用户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》等相关国家法律,遵守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各种校规校纪。

2、在学校OA系统中填写《学校服务器、IP地址、域名资源使用申请表》,经所在部门领导、宣传部门及信息化中心审批。默认仅提供8080端口服务,如用户需要对外开放特定网络服务端口,必须加以说明。

3、服务器资源使用须在要求开通一周前提出申请,应与网络管理科协商确定服务器资源需求(含CPU、内存、硬盘空间、操作系统等),且部署的应用系统必须是相对稳定的系统。正在开发和调试的系统不得托管,中途需要重新开发和修改的系统需在更改前通知网络管理科,并在双方商定好修改方案后方可进行修改。

4、申请部门须确定一名系统安全管理员,负责部署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,并对其安全负全责。

5、网络管理科室审核用户申请表,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用户。

二、固定IP资源申请

1、申请用户需固定IP地址资源,应在填写《学校服务器、IP地址、域名资源使用申请表》时,需说明是否对外提供访问服务。

2、用户申请的资源若需对外访问服务或开通BBS、论坛、博客等功能,应加以说明,需与宣传部门沟通,予以审批。

3、网络管理科审核用户申请表,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。

4、网络管理科根据申请做好相关的网络配置。

5、网络管理科将分配的固定IP地址告知用户,并确认IP设备的网络连通。

三、二级域名申请

1、申请用户需要访问域名应在填写在《学校服务器、IP地址、域名资源使用申请表》时,填写需要的二级域名信息。

2、网络管理科审核用户申请表,确认所申请的二级域名可用,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单位。

3、网络管理科根据申请做好相关的域名配置。

4、网络管理科将确认二级域名的正确解析。

本规定由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。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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